信息6:
中質協繼續開展2017年全國用戶滿意標桿實踐活動
一、遴選標準及依據
(一)堅持“自愿申報”的原則。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與生產經營,符合《全國用戶滿意標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申報條件的組織均可自愿申報。申報及評審不收取費用。
(二)堅持“嚴把標準”的原則。全國用戶滿意標桿采用《顧客關系管理評價準則》T/CAQ 10301-2016團體標準作為基本的評審標準。全國每年10家左右。
二、申報要求及程序
(一)組織申報。申報全國用戶滿意標桿的組織,請于7月10日前申報。
1、申報表一式三份(中國質量協會用戶委員會網站下載)。
2、組織自我評價報告。總字數不超過2萬字,總頁數不得超過50頁(含圖表),一式三份。內容由組織簡介、用戶滿意管理特色概述、具體管理方法、取得的相應成果三部分組成:
3.證明性材料一套。包括:組織合法經營的證明,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能源管理體系等認證注冊(如已獲認證)證書復印件,近三年的三廢治理達標的證明、節能減排及環保的證明、用戶滿意度測評報告、納稅證明、外部審計報告、上市公司年度報告,近三年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的證明,申報組織認為還應提供的其它證明性材料等。
4.含上述所有資料的電子版一份(其中申報表、組織簡介、自評報告Word文件,被訪者信息登記表為Excel)。
5. 4月17日-20日組織申報單位進行用戶滿意標桿申報材料編寫免費培訓。
(二)資格審查。7月30日前材料、資格審查,申報組織補充材料。
(三)8月資料評審。
(四)9月~10月 現場評審。評審專家組3天的現場評審。
(五)11月下旬,中國質協將召全國用戶滿意企業交流大會。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10日,以快遞公司接收材料日期為準。
(二)組織簡介和組織自我評價報告不能超過規定字數,每超過1000字扣10分。
(三)申報材料,經確認后,不得擅自修改。
(四)用戶滿意度測評報告須由具有滿意度測評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結果,測評需按照國家標準《顧客滿意測評通則》(GB/T19039-2009)、《顧客滿意測評模型和方法指南》(GB/T19038-2009)及中國質協下發的《用戶滿意度測評規范》要求進行,測評開始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以后。
四、聯系方式:
有申報意向的單位,請與省質協秘書處聯系。聯系人:張曙云 電話:027-87127120
中國質量協會用戶委員會網址:www.yonghu.org.cn